盛放饮用水的水桶、水缸和水壶应保持清洁并加盖存放。取水时避免用手或不洁容器直接伸入,防止安全水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受到二次污染。
灾后做饭,牢记“清洁、分开、烧熟、现吃”
厨房和食品加工场所受淹后,不能简单清走淤泥便立即恢复使用。灶台、橱柜、冰箱、刀具、砧板、餐具以及食品储存容器,都可能成为二次污染源。
恢复使用前,应先排出积水、清除淤泥和垃圾,再使用安全水源彻底清洗食品加工区域。被洪水浸泡过的木质砧板、竹制餐具等吸水性较强、难以彻底清洁消毒的物品,原则上不宜继续使用。
碗筷、刀具和其他耐热餐具,应先清洗去除污物,再根据材质采取煮沸、蒸汽等方式进行消毒。使用消Du剂时,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配制和操作,不要随意增加浓度,也不要将不同种类的消Du剂混合使用。
恢复做饭后,应选择新鲜、来源可靠的食材,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、分开加工,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刀具、砧板及容器不要混用。
肉、蛋、水产品等食材应烧熟煮透。灾后短期内尽量不吃凉拌菜、生食水产品以及其他生冷食品,不购买来源不明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熟食和散装食品。
饭菜宜少量制作、即做即食,尽量不留剩菜。剩余食品一旦保存条件不明、放置时间较长或出现异常,应立即丢弃,不能认为“再热一遍就没事”。确需再次食用的熟食,应确认没有变质,并彻底加热。
食品加工人员还应注意个人卫生。制作食品前、处理生食后以及饭前便后,要使用安全水源和清洁用品认真洗手。手部有伤口时,应做好防水包扎,避免直接接触食品。
安置点和食品经营单位更要防范集中性风险
与家庭用餐相比,临时安置点、救灾供餐点、学校食堂和其他集中供餐单位用餐人数多,一旦食材或加工环节受到污染,更容易造成群体性食源性疾病。
相关单位应严格检查食材来源、运输条件、包装状态和保质期,不得采购、加工、销售被洪水浸泡、腐败变质、霉变或来源不明的食品。
食品加工场所应具备安全水源和基本的防尘、防蝇、防鼠设施,严格落实食品原料清洗、生熟分开、烧熟煮透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要求。饭菜应尽量现做现供,避免加工后长时间存放。
对于社会捐赠的食品,也不能只看数量、不看安全。接收单位应注意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、是否超过保质期、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,不接收来源不明、标签信息不全、包装破损或已经受潮的食品。
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营业前,应全面检查经营场所、设施设备、库存食品和用水情况。被洪水浸泡或污染的食品,不得重新加工、销售;受淹冷库、仓库和加工设备,应在清洁消毒并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再投入使用。
消费者购买食品时,应选择证照齐全、储存条件正常的经营场所,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、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,不购买明显受潮、标签脱落、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低廉的食品。
暴雨洪涝后,如食用可疑食品或饮用不洁水后出现腹泻、呕吐、腹痛、发热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,并主动向医生说明近期饮食情况和洪水接触史。多人食用同一食品后出现类似症状时,应立即停止食用和供应相关食品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洪水退去,食品安全防线不能松。把泡水食品坚决丢掉,把饮用水安全放在首位,把清洁消毒、生熟分开和烧熟煮透落实到每一餐,才能最大程度防范灾后食源性疾病,守好群众健康的“入口关”。